江西师范大学
学院心理教育工作第二次工作例会
会 议 纪 要
(2012年3月27日)
2012年3月27日下午两点,心理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团体训练室召开了第二次学院心理教育工作例会。会议由中心副主任王敬群主持,学生处副处长、中心主任祝晓霞及中心全体专职教师参加了本次工作会议。
全校各学院负责心理教育工作的辅导员、心理联络员到场参加了本次工作会议(到会情况参见附件)。
会议内容具体如下:
一、学生处副处长祝晓霞作重要讲话。
祝处长指出,近期中心对外语、财政金融、文旅等12个学院进行了走访调研,各学院的心理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主题活动也很丰富,感谢各学院对心理联络员制的大力支持、心理教育负责老师和心理联络员的辛勤付出。同时,就心理辅导员和心理联络员的职责分工提出了良好的建议,心理辅导员是学院心理工作的总负责者和总指挥者,心理联络员提供专业上的支持与指导,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把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得更好。
二、各学院心理辅导员汇报近期心理教育工作开展的情况。
会上,各学院心理辅导员汇报了近期本学院心理教育工作开展的情况。各学院已设立了心理咨询室,组建了心理工作团队,对心理委员进行了培训。大部分学院已组织开展各项心理主题活动。如:财政金融学院在全院以寝室为单位举行了“阳光心理 幸福生活”为主题的心理手抄报制作大赛,涉及面广,参与人多,效果甚好。化学化工学院举行了第四届和谐杯主题为“微笑面对挫折”心理剧大赛,深受学生欢迎。美术学院、外语学院、文学院的心理联络员都根据学生的需求,举行了“恋爱心理”主题讲座,旨在帮助同学树立正确的恋爱观。生命学院举办了心理漫画展、心理电影展系列活动,教育学院心理开展了团体训练、心理讲座等活动,国教学院实施了“心理简报”制,组建了桌游社,通过游戏让学生学会放松。音乐学院也举办了电影展、主题班会等活动。
三、 心理联络员的近期工作重点。
校心理教育中心结合全校心理教育工作内容安排,布置心理联络员近期工作内容。
(一)协助各学院心理辅导员落实成立大学生心理素质拓展协会分会的工作,确立分会的机构成员,并把分会会长和副会长的个人信息资料报送心理教育中心备案。
(二)提前作好迎接校心理文化节有关活动安排的准备。
(三)心理联络员应进一步加强:
1.明确自身工作职责,配合心理辅导员开展学院工作,提供专业支持与指导。遇到问题与困惑,及时与心理辅导员交流沟通,与各学院一道,做好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保密性原则。心理咨询保密性原则是心理咨询最重要的原则,也是心理咨询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之一。心理联络员必须加强保密性原则,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来访者的任何个人隐私,不允许任何人随意查阅心理咨询档案。同时,当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身、伤害他人或所做的事情触犯法律时,注意保密例外,及时向心理教育中心和学院汇报情况。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心理教育中心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