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王青华  发布时间:2014-10-21   浏览次数:1119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工字〔201465

                         

 

关于开展2014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院各级心理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此同时为提高学生心理委员朋辈心理互助的能力与水平,使心理委员明确工作职责,掌握易懂实用的心理知识和技能,增强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我中心将举办我校2014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开班仪式及培训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

一、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与推荐

(一)心理委员的选拔和标准

每班人数60人以上(含60人),设两名班级心理委员(男女各一);班级人数低于60人,则设一名班级心理委员(其性别可视班级男女比例决定)。具体标准如下:

1、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奉献意识;

4、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乐于助人;

5、不可由班长或团支书兼任;

6、学生自愿报名或推荐以及辅导员评定等方式最终确定人选。

(二)心理委员的待遇和考核

1、心理委员作为班干部,享受班干部待遇;

2、学生处将定期奖励表彰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心理委员;

3、对各班心理委员的学期、年度量化考核纳入班级考核。

二、心理委员的报送

现请全校各学院心理教育办公室负责人选派本学院14级新生心理委员,并将心理委员名单以表格形式(见附件1),于1024日前通过OA报送至学生处刘玲玲老师处。

三、开班及培训安排

详情见附件2

四、培训要求

1、严格签到制度。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在辅导员的带领下,提前10分钟到培训地点进行签到,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向学生处请假,否则对不按时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2、提高培训成效。所有参训人员要做好听课笔记,将所学到的经验及时融会到实践中去,从而提高培训效果。

3、完成培训老师布置的课后作业。

4、课余时间阅读心理健康类的书籍,浏览心理学方面的网站等。

5、一年后根据每位心理委员的工作表现颁发上岗证,考核不合格者的心理委员所在学院,将影响学院年终考核。

2014级新生辅导员老师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宣传发动,按照上述规章选拔优秀同学担任心理委员,构建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与工作网络。

联系电话:88120142

联系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半(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附件:1、各学院新生心理委员名单表

2、开班及培训安排

 

                              

 

                 学生处 心理教育中心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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