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心理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王青华  发布时间:2016-03-30   浏览次数:1261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工字〔2016〕9号

                         

 

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心理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心理素质,传播心理健康正能量,培育积极健康的校园“心”文化,决定开展我校第十六届心理文化节活动。本届心理文化节活动于4月12日正式启动,此活动将持续一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美丽心灵,演绎人生”校园心理剧大赛

1.举办单位

主办:学生处、心理教育中心  

承办:商学院(预赛)、教育学院(决赛)

2.举办时间地点

预赛:4月19日下午14:00  音乐艺术广场报告厅

决赛:4月26日晚上19:00  音乐艺术广场报告厅

 

3.参赛对象

以学院为单位,在本学院心理教育办公室的领导下,发挥本学院心理素质拓展协会分会、心理联络员和心理委员的作用,编写剧本,组织表演,并选送一个心理剧参赛。

4.作品要求

作品要反映当代大学生生活中发生的人际关系、学习、恋爱等方面故事为内容,展现生活中的心理矛盾冲突。要求贴近实际,贴近大学生、贴近校园生活。剧本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给人以启迪,力求原创。每个参赛作品表演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 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 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4个。

二、“关爱心灵,相约青春”心灵游园会

1.举办单位

主办:学生处、心理教育中心 

承办:国教学院(瑶湖校区)、音乐学院(青山湖校区)

2.举办地点

瑶湖校区:青年文化广场    青山湖校区:红场

3.举办时间

5月10日

4.活动内容

各个学院负责一个展位,包括心理知识展板、心理自测、心理游戏、心理书籍展、心语墙、心灵超市等内容。 

三、“大学生活,定格快乐”心理主题摄影大赛

1.举办单位

主办:学生处、心理教育中心 

承办:生命学院

2.作品征集时间

4月12日——5月4日

3.作品展示时间和地点

    5月10日下午14:00   青年文化广场

4.参赛对象

我校全体大学生。

5.活动内容

 通过摄影镜头捕捉同学们大学生生活中的点滴,感受大学生活的多姿多彩,记录展现大学生活的快乐瞬间,传递校园正能量。 

6.作品要求

(1)每人仅限提交一副作品。

(2)内容真实,格调积极向上的作品均可参赛;

(3)参赛作品必须围绕比赛主题,关注我校大学生活的快乐场景;

(4)可用任意拍摄工具,但必须保证照片清晰,不准对照片进行加工。如有作弊,取消其参赛资格。

(5)必须原创,被发现盗图者取消参赛资格。

四、“飞扬青春,激发潜能”第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拓展训练营

1.举办单位

主办:学生处、心理教育中心  

承办:软件学院、城建学院

2.举办地点

大学生心理素质拓展基地

3.举办时间

4月12日——5月10日

4.活动安排

(1)由各班心理委员负责通知相关事宜并确定参加训练营成员名单。
   (2)各学院心理联络员负责筛选该学院参加训练营成员。

(3)将全校参与训练营成员随机安排确定时间段,由心理联络员负责进行团体辅导活动。

(4)训练营具体方案待定。

(5)训练营共六期。

五、“发掘心智潜能,迈向成功人生”心理健康讲座

1.举办单位

学生处、心理教育中心

2.参加人员

我校大学生。

3.时间地点安排

4月15日下午14:00   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报告厅。

各活动具体安排请关注心理教育中心后续通知。

 

学生处 心理教育中心

2016年3月25日